外国人旅行证签发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基本编码 | 11220000013544066P2220163036000 |
实施主体 | 吉林省公安厅 | 行使层级 | 省级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2012年6月30日主席令第57号)第四条:公安部、外交部可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委托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外事部门受理外国人入境、停留居留申请。 第四十四条:未经批准,外国人不得进入限制外国人进入的区域。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2012年6月30日主席令第57号)第四条:公安部、外交部可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委托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外事部门受理外国人入境、停留居留申请。我省仅白山市靖宇县属非开放地区,公安部尚未授权靖宇县公安局受理外国人停居留申请权限,外国人前往靖宇县,仅允许在白山市公安局申请《外国人旅行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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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