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基本编码 | 11220000740468418C2000725006003 |
实施主体 |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 行使层级 | 省级 |
设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8月31日主席令第十三号)第二十五条。 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2002年1月17日原国家安全监管理总局令第3号,2015年5月29日第80号令修正)第二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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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