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主管的高等学校及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章程核准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基本编码 | 11220000013544410N2000105005000 |
实施主体 | 吉林省教育厅 | 行使层级 | 省级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七条:“申请设立高等学校的,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三)章程”;第二十九条:“设立实施专科教育的高等学校,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设立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批。……修改章程,应当根据管理权限,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核准”;《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1号)第二十三条:“地方政府举办的高等学校的章程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
|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