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基本编码 | 11500000009277540K3000109014000 |
实施主体 | 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区分局 | 行使层级 | 市级 |
设定依据 |
购买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在购买前将所需购买的品种、数量,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个人自用购买少量高锰酸钾的,无须备案。
购买第一类中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购买许可证;购买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取得购买许可证或者购买备案证明后,方可购买易制毒化学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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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