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修改章程核准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基本编码 | 11350600003872875K3000111002000 |
实施主体 | 漳州市民政局 | 行使层级 | 市级 |
设定依据 |
【行政法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 2016年2月6日经《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十八条 社会团体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社会团体修改章程,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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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