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信托备案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 力 | 基本编码 | 11110000000021039C2001011002000 |
实施主体 | 北京市民政局 | 行使层级 | 省级 |
设定依据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三号)第四十五条 受托人应当在慈善信托文件签订之日起七日内,将相关文件向受托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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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