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员证核发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基本编码 | 11500000009277540K3000109004000 |
实施主体 | 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区分局 | 行使层级 | 市级 |
设定依据 |
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的中国公民可以申领保安员证,从事保安服务工作。申请人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试、审查合格并留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发给保安员证。提取、留存保安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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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