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考核、发证、复审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基本编码 | 11500000MB1907069L2000125041002 |
实施主体 |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 | 行使层级 | 省级 |
设定依据 |
法律法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条款号:第二十七条 条款内容: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