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采血浆站设置审批及许可证核发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基本编码 | 11500000MB1670604W2000123006000 |
实施主体 |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行使层级 | 省级 |
设定依据 |
法律法规名称:《血液制品管理条例》 依据文号:(国务院令第208号) 条款号:第七条: 条款内容:申请设置单采血浆站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初审,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卫生行政机构审查同意,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核发《单采血浆许可证》,并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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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