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考生身份确认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基本编码 | 1135220000401668373000744002000 |
实施主体 | 中共宁德市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 行使层级 | 市级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第二条第一款归侨、侨眷的身份,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侨务工作的机构根据本人申请审核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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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