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台、电视台设立、终止审批
实施单位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承诺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咨询方式 有关材料申请受理的问题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大厅咨询,电话010-86098585。其他问题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传媒机构司咨询,电话010-86093300,010-86096175,010-86096172。
是否收费 监督投诉方式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信访办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2号 邮编:100866
监督投诉电话:010-86093956
传真:010-86093055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2号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大厅(总局办公大楼东翼一楼办公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