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前位置 :
首页
>
法人办事
> 评价查看
对在精神卫生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实施单位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承诺办结时限
4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60个工作日
咨询方式
座机:0991-8560151
是否收费
否
监督投诉方式
0991-8560140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夏季 全天 10:00:00至19:00:00
办理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市 天山区 解放南路街道 龙泉社区居委会 9楼 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