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办事指南
基本养老金核定
事项编码: 1145010877597700144451014007001
扫 一 扫 二 维 码手机打开当前页
实施主体 南宁市良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诺办结时限 5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5 工作日
是否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咨询方式 0771-4300653
监督投诉方式 0771-4508877
办理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外,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办理地点 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11号良庆区政务办公中心1楼良庆区人力资源市场
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必要性
领取基本养老金申请表 申请人自备 原件 其他 1份 必要
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境外人员提供护照) 申请人自备 原件 其他 1份 必要
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个人权益记录单或缴费凭证 申请人自备 原件 其他 1份 必要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 申请人自备 原件 其他 1份 必要
受理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点击收起]
收费标准
在线办理

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