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扩建或者改建用于生产第二、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的设施建设初审
实施单位 |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承诺办结时限 |
13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咨询方式 |
0931-8929187
|
是否收费 |
否 |
监督投诉方式 |
0931-8929999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
办理地点 |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中央广场1号(省政府政务大厅省工信厅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