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中共湖北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 ||
承诺办结时限 | 法定办结时限 | ||
是否收费 | 否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咨询方式 | 027-87821993 | ||
监督投诉方式 | 027-87279983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 08:30-12:00,下午14:00-17:30(夏季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办理地点 | 武汉市武昌区东一路150号中共湖北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212室 |
实施主体 | 中共湖北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 ||
承诺办结时限 | 法定办结时限 | ||
是否收费 | 否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咨询方式 | 027-87821993 | ||
监督投诉方式 | 027-87279983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 08:30-12:00,下午14:00-17:30(夏季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办理地点 | 武汉市武昌区东一路150号中共湖北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212室 |
材料名称 | 材料填写样本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最终用户的最终用途证明文件 | 最终用户的最终用途证明文件.jpg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进口国的许可文件及中文译本 | 进口国的许可文件及中文译本.jpg | 申请人自备 | 2份 | 必要 |
进出口合同原件、复印件及中文译本 | 进出口合同原件、复印件及中文译本.jpg | 申请人自备 | 2份 | 必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jpg | 政府部门核发 | 2份 | 必要 |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 |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jpg | 政府部门核发 | 2份 | 非必要 |
营业执照 | 营业执照.jpg | 政府部门核发 | 2份 | 非必要 |
民用爆炸物品进出口审批单 | 民用爆炸物品进出口审批单.jpg | 政府部门核发 | 3份 | 必要 |
民用爆炸物品进出口申请 | 民用爆炸物品进出口申请.jpg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一.受理--审查标准: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 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办理结果: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
二.审核--审查标准: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按机关办事流程进行。 办理结果:根据申请材料对本期申请办证明细表材料进行核查是否符合硝酸铵出口管理规定,并起草签呈。
三.审批--审查标准:按照机关审批流程,依次报分管领导签字审批。 办理结果:按照核实同意的分管领导签字意见,办理审批手续。
四.办结--审查标准:审核有效日期等内容,再次确认审批单内容无误。 办理结果:在出口审批单上盖省委军民融合办章。
五.送达--审查标准:确认申请人的联系电话及地址。 办理结果:将审批单交给申请人,需要邮寄的,将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