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受理 → 决定 → 发证
办理流程详细信息:
一、受理<1个工作日>(1.申请人通过印刷产业促进平台预受理,网上状态为预受理通过;
2.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如果材料合格出具受理通知书,如果材料不合格退回补充材料)
二、决定<18个工作日>(1.中外合营印刷企业申请兼营或者变更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或者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比照设立外商投资印刷企业办理程序办理(《设立外商投资印刷企业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2.外商投资印刷企业申请兼并其他印刷企业,或者因合并、分立而设立新的印刷企业的,比照设立外商投资印刷企业办理程序办理(《设立外商投资印刷企业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3.经营期限届满,确需延长经营期限的,应当在经营期限届满的180天前提出申请,比照办理程序办理(《设立外商投资印刷企业暂行规定》第十四条);
4.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经营场所、股权比例等其他主要登记事项,或者终止印刷经营活动的,参照备案程序办理(《设立外商投资印刷企业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审批变更外商投资印刷企业,除依照以上规定外,还应当符合国家对本市印刷企业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划的要求和《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要求。;根据审核情况,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拟制许可证)
三、发证<3个工作日>(1、印刷经营许可证 1-1、印刷经营许可证(副本))
送达方式:窗口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