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2.5个工作日>--审查标准: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 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办理结果: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二.审核<2.5个工作日>--审查标准: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同意初审意见;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提出“不同意”的初审意见。以下程序根据国家有关的规定和项目实际情况进行,且不计入审核承诺时限: 1、需进行现场踏勘的; 2、需进行专家评审咨询的; 3、需要委托咨询的; 4、需要按程序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的; 5、需提请委主任办公会审议的; 需要进行公示的重大投资项目,按规定进行公示后,参考所征集到的意见和建议移交首席代表签字审批。 办理结果:根据申请材料对本期申请办证明细表材料进行核查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签字认可后移交首席代表签字审批。
三.审批<2.5个工作日>--审查标准:首席代表对本期申请办证受理人员材料进行过程和条件核查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签字作出审批决定。 办理结果:按照核实同意的首席签字意见进行制证后,并加盖XXX局公章统一发放。
四.办结<1.5个工作日>--审查标准:出具结果。 办理结果:将加盖首席签字、印章制证登记表移交后台人员制证。
五.送达<1.0个工作日>--审查标准:可以通过邮寄、申请人自行领取、申请人委托他人领取、公告等方式送达申请人 办理结果:将证书颁发安培中心申请人,需要邮寄的,将按邮寄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