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将应当归档的文件、资料据为己有、拒绝归档的责令限期改正
实施单位 上海市档案局 承诺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咨询方式 电话咨询:(021)62751700转政策法规处、(021)12345
窗口咨询:咨询部门名称:上海市档案局政策法规处;咨询地址:长宁区仙霞路326号603室
网上咨询:“上海档案信息网”首页“联系我们”(http://www.archives.sh.cn)
信函咨询:咨询部门名称:上海市档案局政策法规处;通讯地址:长宁区仙霞路326号603室;邮政编码:200336
电子邮件咨询:sdajzcfg@126.com
是否收费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投诉:(021)12345
窗口投诉:投诉受理部门名称:中共上海市档案局机关纪委;投诉受理地址:长宁区仙霞路326号709室
信函投诉:投诉受理部门名称:中共上海市档案局机关纪委;通讯地址:长宁区仙霞路326号709室;邮政编码:200336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1:30,下午01:30至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上海市长宁区仙霞新村街道仙霞路326号603室仙霞路326号6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