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污染设施拆除或闲置审批
实施单位 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咨询方式 申请人可通过贵安新区政务服务大厅26号生态环境局窗口进行咨询或贵州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咨询或通过贵安新区政务服务大厅26号生态环境局窗口咨询电话0851-88901251进行咨询。
是否收费 监督投诉方式 申请人可在政务服务大厅投诉室现场投诉或通过政务服务大厅投诉室电话0851-88901204投诉或贵州政务服务网在线投诉。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理业务(预约服务除外)
办理地点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