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在继承和发展中医药事业、中医医疗工作等中做出显著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奖励表彰(增加)
实施单位 区卫健委 承诺办结时限 14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咨询方式 网络:https://www.xzzwfw.gov.cn/
是否收费 监督投诉方式 网络:https://www.xzzwfw.gov.cn/
到办事现场次数 2次 办理时间 夏季: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30。冬季: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00(国家规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拉萨市城关区纳如路1号拉萨“三级”政务服务大厅一楼个人业务综合受理窗口A01-A19,二楼法人业务综合受理窗口B01-B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