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出租、抵押审批
实施单位 市自然资源局 承诺办结时限 6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安康市政务中心2楼G05窗口
电话咨询:0915-2390018
是否收费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监督投诉:市政务大厅C04“办不成事”反映窗口
电话监督投诉:0915-2390140
到办事现场次数 2次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理地点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 安康市高新区安康大道28号国土资源大厦 (办理窗口:1302、1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