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高等专科教育、中等学历教育、非学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文化补习、学前教育等的中外(含内地与港澳台)合作办学机构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
实施单位 自治区教育厅 承诺办结时限 9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80个工作日 咨询方式 1、咨询电话:0951-5112345-6982615-5559113
2、咨询信件地址:自治区政务服务大厅一楼东侧人才服务区教育厅窗口(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108号)
3、咨询邮箱:2161969646@qq.com
4、网上咨询链接:http://zwfw.nx.gov.cn/nxzw/wyzy.jsp?urltype=tree.TreeTempUrl&wbtreeid=4394
5、智能客服:http://zwfw.nx.gov.cn/nxzw/wyzy.jsp?urltype=tree.TreeTempUrl&wbtreeid=4394
6、咨询办件查询:申请人可通过宁夏政务服务网、办事窗口查询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进程。
是否收费 监督投诉方式 1、监督投诉电话:0951-6182345--5559030-5559333
2、监督投诉信件地址: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127号)
3、监督投诉邮箱:2161969646@qq.com
4、监督投诉网上链接:http://zwfw.nx.gov.cn/hdjl_new/tstj.jsp?urltype=tree.TreeTempUrl&wbtreeid=3677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09:00到12:00;下午14:30到17:30;冬季上午09:00到12:00;下午14:00到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理业务。
办理地点 自治区政务服务大厅一楼东侧人才服务区教育厅窗口(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108号),35路、42路、105路公交线路经停,可在光明广场公交站点上/下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