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
实施单位 自治区水利厅 承诺办结时限 14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咨询方式 座机:0991-4602739/5815179
是否收费 监督投诉方式 水利厅机关党委(机关纪委)0991-5815633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夏季 全天 10:30:00至18:30:00 冬季 全天 10:30:00至18:30:00
办理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市 水磨沟区 苇湖梁街道 立井东社区 准格尔街299号 益民大厦三楼 自治区政务服务大厅R38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