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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进出口登记管理放行通知单
事项编码: 11100000000013266410007200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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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承诺办结时限 3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3 工作日
是否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咨询方式 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 咨询电话:010-59194007,业务电话:010-59194101。 电子邮箱:caobingwei@agri.gov.cn 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电话:95198
监督投诉方式 监督电话:010-59193385
办理时间 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农业农村部北办公区)22号楼111室
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必要性
进出口农药登记管理放行通知单申请表 申请人自备 原件和复印件 其他 0份 必要
受理条件
1 申请主体是获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进出口企业,以及具有进出口资质的农药生产企业。
2 进出口农药是在我国取得登记的境外农药和在我国取得登记和生产许可的农药,或农业农村部允许的其他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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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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