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材料名称 | 来源渠道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必要性 |
| 国土资源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不涉及新增用地,在已批准的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改扩建的项目,可以不进行用地预审) | 其他 | 原件 | 其他 | 1份 | 必要 |
|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仅指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 | 其他 | 原件 | 其他 | 1份 | 必要 |
| 项目申请报告(符合项目申请报告编制规范,并按照《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材料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要求包括招标内容) | 其他 | 原件 | 其他 | 5份 | 必要 |
| 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或省级政府指定的煤炭投资主管部门)转报或计划单列企业集团、中央管理企业报送的项目核准请示文件(包含对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意见,并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 其他 | 原件 | 其他 | 5份 | 必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