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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来港澳通行证首次申请
事项编码: 115301000151133317300016300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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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昆明市公安局
承诺办结时限 1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30 工作日
是否收费 是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楼东楼一楼28-30号综合窗口; 交通方式:可乘坐地铁1号线至清风站下车步行300米。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拓东路118号昆明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一楼导办台; 交通方式:公交1路、62路、213路、A1路至市博物馆站 电话咨询:0871-63357157 网上咨询:云南省政务服务网:http://zwfw.yn.gov.cn/
监督投诉方式 现场投诉: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411号(昆明市公安局投诉举报中心) 交通方式:公交2路、1路、23路至东风广场站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拓东路118号昆明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二楼13号窗口; 交通方式:公交1路、62路、213路、A1路至市博物馆站 电话投诉:0871-12345;0871-63177649 网上投诉:云南省政务服务网:http://zwfw.yn.gov.cn/portal/#/home 昆明市公安局门户网站:http://gaj.km.gov.cn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办理地点 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楼东楼一楼29、30号综合窗口; 交通方式:可乘坐地铁1号线至清风站下车步行300米。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拓东路118号昆明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交通方式:公交1路、62路、213路、A1路至市博物馆站
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必要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政府部门核发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和电子 1份 必要
居民户口簿 政府部门核发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和电子 1份 非必要
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其他 原件 纸质和电子 1份 必要
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申请人照片 其他 原件 纸质和电子 1份 必要
军人身份证明 政府部门核发 原件或复印件 纸质和电子 1份 非必要
关于同意XX(同志)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 其他 原件 纸质和电子 1份 非必要
受理条件
内地居民可按需单独申领往来港澳通行证。内地居民同时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或者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单独申请签注的,依据不同事由须具备相应条件:
(一)探亲: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长期居住、就学或者就业的亲属;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子女可随同申请。“亲属”是指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或者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孙子女;“随同申请”是指与主申请人同时申请相同有效期和次数的探亲签注。
(二)商务:企业机构人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赴香港、澳门从事商务活动的或者驾驶专用交通工具往返广东省与香港或者澳门。“企业机构”是指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在国家税务部门办理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境外企业常驻内地代表机构。申请多次商务签注的,企业机构须事先向所在地有审批权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
(三)团队旅游:参加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组织的团队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
(四)个人旅游:开办个人赴港澳旅游业务城市的常住户口居民,或者符合国家移民管理局规定条件的非常住户口居民,申请个人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
(五)逗留:经香港有关部门批准赴香港随任、就学、就业、居留、培训以及作为受养人赴香港依亲的;经澳门有关部门批准赴澳门随任、就学、就业人员,经澳门有关部门批准赴澳门居留的就业人员亲属。
(六)其他:因治病、奔丧、探望危重病人、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持逗留签注在香港(澳门)期间,申请前往澳门(香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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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港澳通行证收费标准 发改价格[2019]914号 发改价格[2019]914号第二条第二款
往来港澳通行证收费标准,由 80 元/张降为 60 元/张
否 无
在线办理

办理流程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