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复制、维修、销毁国家秘密载体定点单位乙级资质认定
实施单位 盘锦市国家保密局 承诺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咨询方式 中共盘锦市委办公室111房间 0427-2821637
是否收费 监督投诉方式 中共盘锦市委办公室113房间 0427-8220326
到办事现场次数 2次 办理时间 工作日8:30-11:30;13:30-17:00(法定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 中心街16号 盘锦市委办公室11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