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线装置、放射源或者非密封放射性物质豁免备案证明
实施单位 区生态环境厅 承诺办结时限 29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咨询方式
是否收费 监督投诉方式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9:30-13:00 下午15:30-18:00
办理地点 金珠中路26号(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