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研制新药、生产药品已获证明文件及附件中载明事项补充申请审批
实施单位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 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991-2896561
是否收费 监督投诉方式 监督电话:0991-96359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10:00—13:30 15:00—18:30(冬夏时间一致)
办理地点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青年路775号兵团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5号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