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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研制新药、生产药品已获证明文件及附件中载明事项补充申请审批
实施单位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
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991-2896561
是否收费
否
监督投诉方式
监督电话:0991-96359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10:00—13:30 15:00—18:30(冬夏时间一致)
办理地点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青年路775号兵团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5号窗口